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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处(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处)
来源:干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6-20 14:28

职责:拟订本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并推动落实。实施天津市“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负责本系统涉外工作。负责协调推动京津冀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工作。承担部市会商、院市合作、局区共建相关工作。组织推动科技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电话:022-58832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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