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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度天开高教科创园概念验证项目的通知
来源:园区创新发展处 发布时间:2023-09-27 16:55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创服务生态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企业开展概念验证工作,根据《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征集2023年度天开高教科创园概念验证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强度

(一)项目定义

概念验证项目是指天开园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内企业围绕核心技术和高价值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开展的原型制造、特性测评、小批量试制、中试等验证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

(二)支持对象

2023411《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发布以来,在核心区首次登记的科技企业和服务机构

天开园核心区四至范围:“卫津路—电台道—气象台路—复康路—水上公园北道—水上公园西路—长实道—红旗南路—红旗路—西湖道—双峰道”合围区域(含慧谷大厦及天环客运站泰达地块)

根据企业自主申报和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事前择优立项、综合考核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且不超过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50%,最高1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验证类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主体应为核心区的注册企业;

2.项目开展验证的科技成果包括企业通过技术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承接的各类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企业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企业以技术开发的方式委托各类创新主体解决创新性技术需求而产生的科技成果等;

3.项目开展验证的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一般应不超过五级(初样级),项目完成后技术成熟度一般应达到八级(产品级)及以上。企业可依据技术成熟度评价标准自行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价,可登陆“科服网·天津成果网(https://www.tten.cn”,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搜索关键词“工作指引9应用研究成果评价工作指引”,下载《应用研究成果评价工作指引》,自行评价技术成熟度等级;

4.项目应有明确的投入资金概算、验证目标、考核指标、交付成果、实施周期等。

平台类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主体应为核心区的注册企业;

2.具备提供概念验证市场化服务的能力;

3.应有明确的提升目标、服务产品、投入资金、实施周期等。

(二)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同一研究团队,在平台建设或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31027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三)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及时限

(一)申报受理

20239289:00102717:00,申报企业可通过天津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科技局官网-办事服务-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概念验证科技计划项目认定)填报注册并登录,下载申报书填写,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在线提交。对于存在涉密或敏感信息不宜通过互联网申报的项目,可直接将电子材料报送至金融超市。

(二)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项目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三)结项考核

经自评或第三方机构评价,项目承担单位完成项目后,向市科技局申请项目结项考核。市科技局将委托天开集团对项目完成情况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结项考核,结项考核通过的下发《考核认定书》,并拨付相关经费;项目终止或未通过的,不拨付经费。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开园科技广场综合服务中心(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1层金融超市

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22—87056540

市科技局园区创新发展处,崔尧,022—85188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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